为振兴高中教育,解决高中教师短缺问题,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张家口市宣化区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高中教师50名,前期在石家庄已经选聘36名,现将剩余14个岗位的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
二、选聘范围及方法
1.选聘范围:面向全国各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毕业生。
2.选聘方法:在部分院校发布招聘信息,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测评、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对应的学历、专业和身体等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宣化第二中学选聘高中教师4名,宣化第四中学选聘高中教师10名;本着宁缺毋滥、好中选优的原则,若应聘人员的自身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或者是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达不到选聘学校的要求时,可将该岗位选聘名额调剂到其他岗位(调剂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决定);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毕业年限为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学历要求: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一本及以上,研究生学历者本科阶段须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研究生学历专业要求适当放宽),详见《张家口市宣化区选聘高中教师职位表》(附件1)。
5.教师资格证要求:要求毕业生入编前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
4.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或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其他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
四、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河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等校园网和宣化区教育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发布选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方式:考生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测评、聘用等;
报考时间:2020年8月 5日上午8:00;
报考地点:山西师范大学临汾祥悦酒店十楼会议室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西延大道3号)
招聘单位宣讲学校概况,组织学生报名,收取个人简历,查看学历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通过谈话、查验资料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领取考生须知。
3.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包括1分钟自我介绍(不得通报姓名)和试讲,满分100分。时间总长不超过10分钟。试讲为无生讲课,可以选取精彩部分,但必须完成一个完整知识点的讲解,严禁说课。综合测评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以高考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测评时须携带本人长期有效身份证原件。
试讲内容:考生按照考生须知上告知的知识点准备。
成绩公布:综合测评结束后在考场教室外公布成绩。
五、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材料
中、高危地区应聘人员持本人7天之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低危地区应聘人员持本人14天之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或健康绿码、报名表(附件2)、长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到证、三方协议、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报考语文学科提供)等复印件一份和原件。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的确定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试讲成绩决定。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签订三方协议。在编制解决前如拟聘人员违约,须交聘用单位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编制解决后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流动,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监督
1.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测评、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选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资格。
3.对在选聘中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本人14天之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或健康绿码,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
(二)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等环节均要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三)考生近期如感到身体不适,应提前做好健康检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报考。
九、未尽事宜
本公告由宣化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醒:凡出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试讲、签订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选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告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 13785331197、13833310136
附件1:《宣化区选聘高中教师职位表》
附件2:《宣化区选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张家口市宣化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