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学院召开教职工会议宣布院党委副书记任职决定
4月7日上午,我院在十号楼10412办公室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宣布学院新任党委副书记任职决定。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忠民主持,全体教职工参会。
会上,张书记首先宣读了晋师党字【2017】14号文件关于霍红梅同志任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的决定,随后张书记介绍了霍红梅同志的工作经历,希望霍老师尽快适应新的环境,也希望各位老师积极地支持和配合霍老师的工作。院长赵廷仁、副院长杨吉平代表学院对霍红梅同志的任职表示了热烈的欢迎。
最后霍红梅副书记做了表态发言,她表示今后将认真配合张书记、赵院长和杨院长的工作,搞好班子团结,在日常工作中虚心听取学院老师的意见和建议,为书法学院的发展积极贡献力量。